5月14日,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發布調整《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審批范圍的通知,明確文化和旅游部不再承擔網絡游戲行業管理職責。
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各省(區、市)不再審批核發涉及“利用信息網絡經營網絡游戲”“利用信息網絡經營網絡游戲(含網絡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利用信息網絡經營網絡游戲虛擬貨幣交易”等經營范圍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已經核發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僅含前述網絡游戲經營范圍且尚在有效期內的繼續有效.原經營范圍僅有前述網絡游戲經營活動的,有效期屆滿后不再換發新證。
原經營范圍含有其他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或擬從事其他經營性互聯網文化活動的,可在有效期屆滿前進行經營范圍變更或申請重新核發《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查看詳情請點擊下載該文件: 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調整《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審批范圍進步規范審批工作的通知